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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掉下巴】痞子英雄王二小

发布于:2023-12-07 作者:茶叶街黑旋风 阅读:541

该文由饮茶网客户分享:惊掉下巴,痞子英雄王二小和痞子英雄王二小扮演者,痞子英雄 二等等详细介绍。

痞子英雄王二小

1

王二是个混混。

什么是混混?你百度去吧,看能不能得到一个满意的解释?

这就跟哈姆雷特似的,一百个人可能有一百个答案。

王二不知道哈姆雷特是哪条街的,但他知道杜琪峰,刘伟强,对了,还有周星驰。

因为杜琪峰导了《会》,刘伟强导了《古惑仔》。

王二读书不多,港产黑帮片算是他为数不多的精神食粮之一。

他最喜欢《会》,尤其是选话事人的时候邓伯不紧不慢把倒好,伸手做个“请”的姿势,然后说“请茶”的那段,简直让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觉得,做混混就得这样,举手投足皆气场。

这似乎能说明王二是个有上进心的人。

哦对了,忘了说一句,演邓伯的叫王天林,是个著名导演,他儿子叫王晶,也是个著名导演。

后来,王天林导演去世的时候,王二还专门写了道挽联打算寄过去:龙城岁月成绝响,江湖再无王庙堂。

这话是他模仿别人的。

原句是: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再无楚留香。

这是古龙去世时倪匡写的。

挽联最终不存在寄成,因为他不知道地址。

2

王二本来不叫王二。

他爹给他创造了两个哥哥,大哥叫王大,二哥叫王二,他本来应叫王三的。

可他爹给他取名的时候,觉得一二三这类排列太模式化,跟流水线工厂似的,于是临时决定叫他王二小,因为他本来就比他二哥王二要小嘛。

那为什么不叫他王大小呢?

我怎么知道,你问他爹去。

这说明他爹是个很有思想的人,不过也说明他爹的觉悟不怎么样,取名的时候并不存在向抗日英雄王二小致敬的意思。

3

王二进入混混这个行业纯属偶然。

他大哥是律师,二哥是医生,假如他能做个老师的话,在他爹看来那就算完美了。

可王二在读书方面实在是不存在天赋,更不用说教书了。

不过他后来多少还是靠着家里的关系进了学校,当保安。

可惜,这份工作并没做多久。

有天晚上,他巡楼的时候,听到校长室里发出奇怪的声音。

那声音如泣如诉,好像女鬼一样,听起来并不乐观。

王二有个优点,就是胆大,小时候就因为跟玩伴打独自在坟地睡过一夜。

结果是,鬼没把他怎么样,他爹却把他打得很是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所以说,也许王二会有怕的东西,但肯定不是鬼。

他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步步向前,终于来到了校长室。

他听到声音越来越激烈,嘶吼也越来越高亢,他转转门锁,打不开。

然后二话没说,一脚踹下,门开了。

他看到校长赤身裸体的趴在同样赤身裸体的一个女老师身上。

第二天,他就被开除了,理由是工作时间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

听说,他走后校长就得了不治之症,好像是什么神经内分泌调节下阴茎海绵体血流动力学变化受阻,俗称阳痿。

经常有好事的人问王二那个女老师是谁。

王二跟谁都没说,只是每次喝多了他都会冒出一句,卧槽,不穿衣服老子照样认识她。

“卧槽”是他的口头禅。

4

不干保安之后,他大哥和二哥又给他找了好几样工作,可他一样都没干。

王二常说的一句话是,卧槽,找工作这类屁大点儿事也要靠家里,我还是不是个爷们了。

王二就支了个摊子,在学校门口卖煎饼。

其实他生意还不错,而且自由自在,不用管谁,当然也不被任何人管。

这类说法好像有些不太准确,因为有个职业叫城管。

在王二看来,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就是说任何人都有天敌。

比如耗子跟猫,羊跟狼,警察跟小偷,城管和小贩。

王二曾被城管赶过很多次,也追过很多次,好在每次都有惊无险。

直到有一次,那天因为下雨,王二出摊晚了点,结果刚到学校门口就发现围了一群人。

他本不想搭理,但听到有孩子的哭声就凑过去瞧了瞧。

这一瞧不打紧,等他整明白了,差点没气的跳起来。

几个城管正在对一个女人拳打脚踢,一个小女孩扑在女人身上哭得死去活来。

他认出那个女人是跟他隔了两个摊位卖酒酿圆子的李美玉,那孩子是他女儿。

王二当时就急了,二话没说,一脚踹出,几个城管加一起硬是没打过他。

他们临走前撂下一句:你敢打城管?

王二挺着脖子骂,卧槽,你们就TM挨打挨少了。

事后,王二听说几个城管来赶小贩,李美玉抱上女儿推着车子就跑,可是没跑掉。

几个城管抓着李美玉往车里拽,孩子哭着不让妈妈被抓走,有个城管拉了孩子一把,孩子没站住坐地上了,李美玉一看孩子受委屈了就跟拉孩子的要拼命,再 就是王二看到的样子了。

李美玉给王二磕头,王二费老大劲才把她扶起来。

李美玉请王二吃饭,王二惊叹李美玉原来不止会做酒酿圆子。

李美玉给王二夹菜,给王二倒酒,王二喝的小脸通红。

王二喝多了,踉踉跄跄回家睡觉,他梦见李美玉在厨房准备晚饭,孩子在写作业,他坐在沙发上看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好像是个外国人写的。

王二不晓得为什么会做这么神奇的梦,不过更神奇的还在后面,他梦见李美玉叫他和孩子洗手吃饭,吃饭的时候李美玉还埋怨他肚子都起来了,让他别吃太多,八分饱就好了。

王二在梦里嘟囔道:卧槽,咱江湖儿女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八分饱。

5

梦醒了,王二吓出一身冷汗,看看肚子,不大啊。

王二嘴角有笑意涌现。

大概,爱情要来了吧。

王二还从没经历过爱情。

6

李美玉是个寡妇。

她男人走的时候,她还大着肚子。

听说他男人是在盖楼的时候从脚架上掉下来摔死的。

很多人让她改嫁,可她说舍不得婆婆。

这世道还有这样的女人,无怪乎很多人说她不正常。

寡妇门前总是不缺是非,所以李美玉向来活的谨小慎微。

没想到今天发生了这样的事。

想到王二为了本人娘俩连城管都敢打,她是心存感激。

但不敢多想,她知道本人是什么情况。

毕竟,人家王二还没结过婚呢。

7

第二天,王二没去摆摊,第三天、第四天,整整一个礼拜都没见到他的身影。

毕竟打的是城管,所以还是需要他哥出面张罗一下。

好在城管也理亏,所以事情解决的倒也没太费周章。

煎饼摊是干不成了。

他爹跟他大哥二哥问他还有不存在什么想干的?

他沉思半天,把手里的烟狠狠地摁灭,脱口而出,卧槽,我要当混混。

他哥都愣了,他爹当场就施展了失传已久的降龙十巴掌。

不过没用,他铁了心,跟他爹磕了仨头,跟他俩哥说了句,帮照看着点李美玉娘俩,头也没回离开了家。

据说他走的时候他爹扶着门框指着他背影骂,卧槽,小兔崽子,你敢跟老子说“卧槽”,卧槽。

8

一年后,李美玉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个十足的混混。

或说,跟你能想象的混混没任何差别。

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

他手下带了一票小弟,造型倾向于两种风格。

一种是软中华、硬玉溪,

头发越短越牛逼。

另一种是头往一边倒,混得比较好。

王二开一辆进口大切诺基,

但是据说那车绝不怯懦,

尤其是在油耗方面。

没人知道他这一年发生了什么,

只风闻他不再叫王二小了,

因为但凡混江湖的,除了小马哥,怕是没几个人喜欢本人名字里带“小”,

听起来一点都不霸气。

就是听道上的人说,

他这一年,称呼换了几次,

最初人家叫他“二子”,后来叫他“二哥”,

现在,不管走到哪,清一色的“二爷”。

能只用一年就混成这个样子,这个人得有多恐怖?

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卧槽,除了好事,爷什么事都做。

据说,这句话的出处是一部叫《功夫》的电影。

这也是王二喜欢周星驰的起因。

9

王二的到来引起了另一个人的不满。

他也是个混混,叫二把刀。

听名字你就知道这是一什么主了。

二把刀酒糟鼻子三角眼,四方大嘴招风耳,不用化妆就能把反派给演活。

同行是仇家,这话也同样适用于混混界。

他想打压王二,让他从哪来回哪去,不过手段着实不怎么高明。

他安排人在王二开的酒吧里放蛇,在饭店里拉屎,

不过王二也只是淡然一笑,并未放在心上。

直到他派人去学校门口的小吃街上收保护费才真正触怒了王二。

王二从不收保护费,更不会收小吃街上的保护费。

他说本人虽然从来不做好事,但也绝不会做下贱的事。

在王二看来,欺负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那是不入流的SB才会做的事。

不过王二仍然给足二把刀面子,他派人知会二把刀。

请他不要再去小吃街收保护费,若真的要收,他替他们给。

二把刀觉得王二把本人当成臭要饭的了。

他非但没理会王二,反而比以往更肆无忌惮。

于是,王二就让人把二把刀抓到本人地盘,揍了一顿。

江湖事江湖了,江湖上讲求的是快意恩仇,没那么多弯弯绕。

这是王二的想法。

从那之后,二把刀很长一段时间没敢再兴风作浪。

10

王二喜欢李美玉,但不知道李美玉是不是也喜欢他,他就每天去李美玉那吃酒酿圆子。

他的吃法跟别人很不一样。

毕竟是小吃摊,不是咖啡馆,所以很多人一等上来就吃,吃完就走。

而王二总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像品茶一样,总舍不得一口吃下。

他边吃边看着李美玉,看的目不转睛,含情脉脉,仿佛在欣赏举世无双的画作。

就算吃完,他也不会立刻起身,总喜欢教妞妞画画,有时候还会让妞妞叫他爸爸。

妞妞是李美玉的女儿,而且,妞妞似乎很喜欢王二。

虽然他长得有点凶,但妞妞并不怕。

时间一长,傻子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整个小吃街的人都知道王二喜欢李美玉了。

可大家都没说什么,毕竟两个人都是单身。

而且,王二来到之后,小吃街少有的平静了许多。

不但没流氓来骚扰,甚至连城管都很少来了。

大概,他们也知道“二爷”这个名头并不是花钱买来的。

虽然平静,但生意反而更胜从前。

因为流氓不存在了,城管来的少了,就连沿街乞讨的都不怎么串街了。

小吃街越来越红火,李美玉也越来越忙碌了。

因为,有不少人冲着王二的面子来吃酒酿圆子。

李美玉忙的简直要上天了,恨本人为什么没托生个哪吒,要是有三头六臂该多好。

王二吃完之后也很少逗妞妞了,因为他要帮李美玉招呼客人、包圆子、给客人上圆子,还有抹桌子,除了洗碗,王二好像什么都做。

王二最讨厌洗碗,其实何止王二,大部分男人似乎都不怎么喜欢这项有益身心的家务运动。

王二和李美玉都忙,妞妞怎么办?

王二不是还有小弟吗?

在王二和李美玉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妞妞也整天被王二的手下逗得乐不可支。

看起来,这幅画面简直不能再和谐。

甚至连李美玉的婆婆都说,就算他是个混混又怎样,只要真心对你好,你就嫁了吧。

李美玉仍旧没开口,可心里早已波澜起伏。

11

有一天,王二跟人谈事情稍微迟了点儿。

他到小吃街的时候,没看到李美玉。

他打给李美玉,没接,派人去李美玉家里找,没见人。

就在王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长毛说收到一个包裹,让他赶紧回去看看。

长毛是他的手下。

包裹里什么都不存在,只有一张光盘。

王二看了光盘之后,立刻就坐不住了。

嘴里直说卧槽,卧槽。

有人绑架了李美玉母女,不过他们并不要钱,他们要王二一只手。

他们给了王二一天的时间,也就是说,王二只有在24小时内把李美玉娘俩救出来。

否则的话,当然是撕票。

其实,王二大概已经知道是谁做的了,不过不存在证据一切都是徒劳。

况且,若真的把他惹急了,恐怕不用等24小时,李美玉娘俩就已经横遭不测了。

王二觉得本人这次恐怕真的是遇上难题了。

12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到了约好时间。

王二不存在任何办法,唯有把一只断手扔在光盘里提供的地点。

他的残臂虽已妥善包扎,但仍隐隐有血水渗出来,惨不忍睹。

王二来到一处废弃的厂房。

从一个车间到另一个车间,从一个仓库到另一个仓库,

王二几乎把整个厂房翻了个遍,由于剧烈的疼痛,他额头上的汗不断划过脸庞,一颗颗砸在地上。

他的步子走的越来越慢,看东西越来越模糊。

他拼命的喊着李美玉和妞妞的名字,没人应答。

他的身边空无一人,所有的小弟都被他留在了家里,对方请求他只身赴会。

最后一道门打开,他终于看到了李美玉和妞妞。

她们娘俩被绑得严严实实,嘴上还贴着胶带。

王二拼尽力气扑向她们娘俩,然后拼命地想把绳子解开,可他只有一只手,怎么都解不开。

李美玉的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断手,泪如泉涌。

突然,人声攒动了起来,一群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王二不存在转身,手使不上劲,他就用牙咬,额上的青筋一条条凸了出来。

二把刀带着一拨人,戏谑的看着王二,他们手里没带任何家伙,只有一个手下手里拿着仿佛是王二的断手。

二把刀轻佻的说:二爷大驾光临怎么也不知会一声。

王二不存在理他,仍拼命咬着李美玉身上的绳子。

二把刀又说:二爷,您忙什么呢,我找几个兄弟帮你呀。

说着,就有几个人往王二身上靠,李美玉吓得大叫,可他们丝毫不存在理会,轻而易举的把王二拖到一旁,还故意拉了王二的断手,王二已经不能走了,腿无力的蹬着,疼的只吸气。

二把刀看着王二,眼里满满的蔑视。

他说,二爷,您也有今天呀?

王二咬紧牙关,用尽力气吐出几个字:卧槽,放了她们娘俩,要杀要剐随你。

二把刀说,我怎么敢剐您呢,您是爷呀,我怕您,怕的要死。

说完,他一脚踩在王二的断臂上,满脸狰狞,我会怕你?

王二痛的几乎快昏死过去,但他忍着没发出一丝声音。

李美玉的眼泪已经流干了,她已经不知道什么是悲什么是痛。

王二说,卧槽,放了她们娘俩。

二把刀说,成啊,您二爷说的话,咱哪能不听,不过在放之前,先给弟兄们乐呵乐呵。

二把刀一挥手,几个人就要冲过去扒李美玉的衣服。

突然,王二站了起来,他的身形快的可怕,在所有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刀已经抵住了二把刀的咽喉。

刀当然是王二的,拿刀的手赫然是王二明明已经断掉的左手。

二把刀呆住了,汗水潸然落下,你怎么?

你想问我的手怎么没断是吗?王二冷冰冰的说,他的话仿佛从地狱传来一般,凉的可怖,他说,卧槽,难道你没听过一种残体化妆术?

冰凉的刀尖让二把刀惊恐非常,他没敢说话,生怕被扎破了皮肤。

王二冲李美玉身边的人说,卧槽,干嘛呢,瞎吗,把他们娘俩给老子放了。

喽啰们看看二把刀,他点点头,喽啰们把李美玉娘俩解开。

王二对李美玉说,带孩子走。

李美玉摇头。

王二说,卧槽,你连我的话都不听,你想我死在这吗?

李美玉突然又能哭出来了,她流着眼泪抱着孩子往门外走,快走出门口的时候,本来早就吓傻的妞妞突然叫了声,爸爸。

王二笑了。

仿佛过了很久,二把刀说,我劝你还是放了我,否则,就算你杀了我,也走不出这个门口。

王二说,卧槽,我本来也没打算走出去。

二把刀声音有点打颤,说,你什么意思?

王二说,我发过誓,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们娘俩。

二把刀说,要是伤害了怎么办?王二说,你听说过我一年前的事吗?

二把刀说,听过,你带人在江城半年杀了九个区的老大,然后接收了他们的地盘和人马。

王二说,不对。其实是十个。

王二手上稍稍用力,刀子没入了二把刀脖子里。

喽啰们看到二把刀被杀,迅速围上来,王二眼皮都没抬,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手起刀落。

王二临走的时候看着满地倒在血泊中的人淡然说,杀那十个人的时候,我没带人,就我本人。

13

李美玉终于下定决心跟王二在一起了。

不但妞妞叫他爸爸,连王二的手下也开始叫李美玉大嫂了。

虽然,每次被叫大嫂的时候,她都会脸红。

他们决定在妞妞生日那天去领证。

14

终于到了妞妞生日那天。

妞妞似乎比王二和李美玉还兴奋。

孩子的快乐总是比成年人来的更简单和直接。

她虽然不懂结婚是什么意思,但她觉得能跟爸爸一起生活肯定是好的。

她出生的时候就没爸爸,所以特别想要个爸爸。

孩子的梦想就要成真了。

15

一大早,李美玉就在收拾东西。

王二让她把身份证、户口本什么的都准备好,他给妞妞买了蛋糕回来就去领证。

李美玉等到中午,王二还没回来。

她想,他可能是有事在忙吧。

她打给他,没人接。

她给他打了不知道多少电话,从日头正南到日落西山,她觉得不对劲。

她给长毛打,长毛安排手下所有兄弟去找。

妞妞在看动画片,她看了看挂钟,已经七点半了。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一个陌生号码,她隐约觉得有点害怕。

电话是警局打来的,让她去城南。

16

她匆匆赶到城南,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火场。

虽然已被扑灭,但刺鼻的灼烧气味仍让她觉得不舒服。

一个穿制服的人接待了她,那个人说了很多,可李美玉一个字儿也听不进去了。

王二一大早就出去给孩子买蛋糕,回来的路上看到有民房起火,他停下车就去帮忙救火。

他用水浇在被子上,然后披着被子救出了三个人,直到救最后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屋里的煤气罐爆了,他把小女孩压在身下,小女孩生还,可王二,再也没能站起来。

王二的车还停在一边,警察从他的车里发现了他给孩子买的蛋糕,还有给李美玉准备的结婚礼物。

是一个心形礼盒,盒子里有14朵玫瑰和4颗巧克力。

盒子上有一张卡片:

李美玉:

得汝为妻,三生有幸。

                                  王二。

17

王二死了。

他再也不能看《会》,

再也不能吃酒酿圆子,

再也不能说卧槽,

也再不能目不转睛的看李美玉了。

小吃街还跟以前一样忙碌,

李美玉还是每天出摊,

她出摊的时候,妞妞就在旁边坐着画画。

长毛他们劝她回去接管王二的生意,

李美玉摇头,

她说,

当年他打了城管后,

我就是这样等到他回来的。

这次肯定也是,

可能哪一天,

他突然就回来了,

我不能挪地方,

要不等他回来了,

看不到我,

他要不高兴的。

——完——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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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秉》是汪曾祺四十年代创作而在新时期又重新修改发表的短篇小说。作者以简洁恬静的笔调描绘 了苏中小镇高邮的风土人情,世事云烟。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怎样写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通用8篇),期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咱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本人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

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部分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不存在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故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咱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本人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咱们用这类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很可能是王二小的爷爷。这个“王二小的爷爷”原先是摆一个熏烧摊子的。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起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

近日读到汪曾祺先生的一篇写景散文《昆明的雨》,大概是感兴趣于他所描写的也是我正身处其中的城市吧,所以就多读了几遍。

文章以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的画开篇,视角新颖,不落俗套,以素朴的寥寥数笔便清晰地勾画出了昆明雨季的形象:明亮、丰满、浓绿,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使人气闷。接着作者写昆明雨季中的菌子、杨梅、缅桂花,其中写到“最多,也最便宜的牛肝菌”,提到“格调比牛肝菌高”的青头菌,介绍到“菌中之王”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和“中看不中吃”鸡油菌。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一点都不酸!昆明的缅桂是大树!作者不直接写雨,看似与雨无关,实是与此作衬托,将昆明的雨季立体、现实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我也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在发现昆明雨季特点时满心的惊奇、欣喜与自豪。篇末作者引用典故,直抒胸臆,深化了意境。“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一整篇看下来,本人只感到赏心悦目,但也有些感慨。即使部分老昆明人的生活习俗,如“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但例如莲花池、“香得像兰花”的缅桂花等自然景观还是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假如你愿意让你的节奏慢下来,假如你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你会发现身边的现实世界很美,而不是经过别人的提醒,哪怕是名家的提醒,本人就是本人的精神导师!不要让本人忙碌的脚步,遮住了双眼,更不要荒芜了本人的内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

有谁曾料到,时隔两月,我重拾经典,再次捧起汪老的这部《草木春秋》。

您也许会问:“汪老,咱今天吃啥山珍海味?”别着急,汪老这位“文坛美食家”向来喜爱吃喝、玩乐。咱今天就在这玩乐尝人间百味,在美食中游大好河山。

第一站咱们来到了山东名城——菏泽。说来惭愧,我作为一名山东汉子,竟对荷泽知之甚少。莫慌,有汪老带你游历荷泽。一进城,初日将进,杨柳春风,迎接远道而来客人的是一个千许亩牡丹,仿佛走进一场花的盛宴,蜜的海洋,阅着甜香气息,忧惚之间,有如梦回酒醒。汪老最喜那一朵浅白色的牧丹。他本人,也如这素净的白牡丹一般,清澈淡雅。

赏完这菏泽牡丹,再当一回绿林好汉——上梁山,在人们印象中,应是不甚高大的。但梁山实则低矮而不雄伟,山势也不险恶,就连花甲之年的汪老,都可以一口气山顶而不觉有什么。汪老也发出了本人的质疑:这样一座山,能做出那样大的一番事业吗?”这个疑问,咱们不再深究,因为眼前的这一尾鳜鱼对汪老更具研究价值,在菏泽的两天多时间,我如和汪老一行餐餐都有鱼,梁山人对鱼文化的研究,连江老都不禁赞叹其“赞极精妙”。读后感·说到鱼,汪老又来劲了。关于鳜鱼的种种吃法,汪老自然是如数家珍,最出名的不过松鼠鳜鱼、臭鳜鱼、清蒸、糖醋等他还诚心推荐了清汤鳜鱼。汪老把本人贪吃的本性在字里行间中显露无遗,直言不讳。

宿梁山之第二日,我与汪老起身。欲离开,破晓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开始了独奏。我看向身旁的汪老,他客光焕发,眼里开始闪烁着部分东西,“山东今年是个好年景。”他说道。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咱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类心境,这类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本人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类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怎样有才,怎样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本人和咱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法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咱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部分昔人旧事,或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解决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8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作用。《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怎样谈写作的部分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部分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

除此之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咱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作用深远的还是他对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作用。假如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我的父母而言,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不存在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不存在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品质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部分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不存在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咱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本人不存在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本人温暖幸福的真谛。故乡的人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假如不存在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

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我而言,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散文吧?散文的特点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段或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熟悉散文,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期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部分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不存在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故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咱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本人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咱们用这类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

读起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我总觉得,其他人写的散文是给别人看的,而他的散文是写给本人回想的。

我轻轻翻开第一页,像个不小心走错路的孩子,莽莽撞撞地闯进了那缤纷地天地。我依照书上的指引,一会儿在“花园里斗起蟋蟀,一会儿在茶馆里翻翻书,一会儿帮着大人收葡萄,一会儿和大伙一起跑警报”。初看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总觉得有些语言怪怪的,总是提起部分不存在或与要写事物毫无关联的东西。有时也会写出奇特的,与众不同的感受。可仔细想想,这不就是童年时代的最真实的想法吗?

咱们小时候都会对每个事物有着不一样的感受。在书中,作者对“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的“鬼蜻蜓”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吃石榴觉得“所得不偿劳”,让我也不由想起小时候也常觉得玩具小人就是我指挥的军队,每个颜色也都是各具一种性情。这类不切实际的想法一定是每个人都有的,可这类感受也是捉摸不定的。汪曾祺先生就是把这类感觉描绘了出来。

小时候,咱们的脑子里也会装满奇奇怪怪的东西,有时甚至是本人凭感觉造出的部分不存在的词。比如作者写“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咱们的园里可不存在菖蒲啊”。这句看起来前言不搭后语,是在突兀至极。可假如联想起咱们小时候的思维,就会一下子明白——大家小时候都会有这类陌生而又熟悉的词语萦绕在脑海中,使咱们整天想啊想。有时候也会去问问大人,可这么遥远的词汇,大人哪能想得出呢?

汪曾祺先生写这些别人看来断断续续的文字,也许,每句话都是曾经的一个梦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很可能是王二小的爷爷。这个“王二小的爷爷”原先是摆一个熏烧摊子的。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起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咱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本人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

有谁曾料到,时隔两月,我重拾经典,再次捧起汪老的这部《草木春秋》。

您也许会问:“汪老,咱今天吃啥山珍海味?”别着急,汪老这位“文坛美食家”向来喜爱吃喝、玩乐。咱今天就在这玩乐尝人间百味,在美食中游大好河山。

第一站咱们来到了山东名城——菏泽。说来惭愧,我作为一名山东汉子,竟对荷泽知之甚少。莫慌,有汪老带你游历荷泽。一进城,初日将进,杨柳春风,迎接远道而来客人的是一个千许亩牡丹,仿佛走进一场花的盛宴,蜜的海洋,阅着甜香气息,忧惚之间,有如梦回酒醒。汪老最喜那一朵浅白色的牧丹。他本人,也如这素净的白牡丹一般,清澈淡雅。

赏完这菏泽牡丹,再当一回绿林好汉——上梁山,在人们印象中,应是不甚高大的。但梁山实则低矮而不雄伟,山势也不险恶,就连花甲之年的汪老,都可以一口气山顶而不觉有什么。汪老也发出了本人的质疑:这样一座山,能做出那样大的一番事业吗?”这个疑问,咱们不再深究,因为眼前的这一尾鳜鱼对汪老更具研究价值,在菏泽的两天多时间,我如和汪老一行餐餐都有鱼,梁山人对鱼文化的研究,连江老都不禁赞叹其“赞极精妙”。读后感·说到鱼,汪老又来劲了。关于鳜鱼的种种吃法,汪老自然是如数家珍,最出名的不过松鼠鳜鱼、臭鳜鱼、清蒸、糖醋等他还诚心推荐了清汤鳜鱼。汪老把本人贪吃的本性在字里行间中显露无遗,直言不讳。

宿梁山之第二日,我与汪老起身。欲离开,破晓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开始了独奏。我看向身旁的汪老,他客光焕发,眼里开始闪烁着部分东西,“山东今年是个好年景。”他说道。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

近日读到汪曾祺先生的一篇写景散文《昆明的雨》,大概是感兴趣于他所描写的也是我正身处其中的城市吧,所以就多读了几遍。

文章以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的画开篇,视角新颖,不落俗套,以素朴的寥寥数笔便清晰地勾画出了昆明雨季的形象:明亮、丰满、浓绿,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使人气闷。接着作者写昆明雨季中的菌子、杨梅、缅桂花,其中写到“最多,也最便宜的牛肝菌”,提到“格调比牛肝菌高”的青头菌,介绍到“菌中之王”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和“中看不中吃”鸡油菌。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一点都不酸!昆明的缅桂是大树!作者不直接写雨,看似与雨无关,实是与此作衬托,将昆明的雨季立体、现实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我也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在发现昆明雨季特点时满心的惊奇、欣喜与自豪。篇末作者引用典故,直抒胸臆,深化了意境。“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一整篇看下来,本人只感到赏心悦目,但也有些感慨。即使部分老昆明人的生活习俗,如“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但例如莲花池、“香得像兰花”的缅桂花等自然景观还是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假如你愿意让你的节奏慢下来,假如你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你会发现身边的现实世界很美,而不是经过别人的提醒,哪怕是名家的提醒,本人就是本人的精神导师!不要让本人忙碌的脚步,遮住了双眼,更不要荒芜了本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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